1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存7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390万元,时任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蔡永钦等4人被警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贷前调查不尽职,导致客户利用虚假申贷材料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二、违规发放重组贷款

  三、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

  四、信用风险管理薄弱

  五、向关联方发放贷款未执行履职回避制度

  六、向提供虚假签字申贷材料的贷款主体发放无还本续贷

  七、普惠型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贷款数据错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