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是改革创新发展的前沿阵地,也是产业最集中、经济最活跃的平台功能区。
近日,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法治引领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两个确保”、加快推进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河南省经过整合扩区,全省现已有184家开发区,就业人数超过500万,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工业利润等,分别占全省总量的60%以上,开发区已经成为河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市县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立法固化成熟经验
本次《条例》共九章六十九条,分为总则、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规划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保障促进、法律责任、附则九个章节。
为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和行政区关系,让开发区集中精力抓经济发展,激发开发区创新活力,《条例》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两章将近几年河南省开发区“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营模式和“三化三制”等改革创新的成熟经验,通过立法予以固化。
如明确管委会主要承担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行政管理职能;公司作为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市场主体,承担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园区运营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形成市场主导、政府支持、高效运转的管理运营体制。
同时,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管理团队,将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全员聘任制、工资绩效薪酬制等“三化三制”的内容,在法规中予以具体化。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把科技创新摆在首位。因此,《条例》设置了“科技创新”一章,明确开发区应当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政策链深度耦合,打造区域科技创新高地。
为推动开发区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条例》在“产业发展”一章中提出,要加强开发区主导产业布局的统筹协调,从省、设区的市、开发区三个层面,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主导产业布局,避免同质化竞争。
对于调研中反映比较突出的土地问题,《条例》则提出,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建立开发区工业用地保障机制,明确开发区内产业用地占比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建立土地利用综合评价机制和低效用地盘活机制,对强化开发区土地供后监管及其他方面作出规定。
此外,为了营造开发区良好的发展环境,形成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条例》专门设了“保障促进”一章,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应当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水电气暖等方面对开发区给予支持。同时,还支持开发区建立创新容错机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等。
工业增长贡献率达到82%
记者注意到,自2021年以来,河南省就把开发区改革摆在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来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河南省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高于全省工业1个百分点,对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2%,全省开发区整体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开发区通常分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等。
据了解,从1992年河南省第一个经开区鹤壁经开区设立至今,经过30多年发展,全省经开区已形成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现代物流等若干千亿级产业集群,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2022年,河南省45个经开区(其中9个国家级,36个省级)拥有企业14.7万多家,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税收收入增长5%,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的27.2%,进出口占全省的18.8%。
在商务部组织的全国217个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郑州、鹤壁、红旗渠3个经开区进入全国50强,漯河、洛阳2个经开区进入百强。
今年前10个月,河南省45个经开区实际使用外资3.3亿美元,增长16%;前9个月完成进出口780.4亿元,增长24.8%。经开区作为改革开放新高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
“开发区是全省创新主体最集中、创新机制最高效、创新氛围最浓厚的区域,我省有六成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七成以上的有效发明专利都集聚在开发区。”河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指出,实践证明,科技创新在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支撑作用,科技创新实力越强的开发区,往往发展质量和效益越好。
该负责人介绍,以高新区为例,按照“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建设要求,以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目标导向,在河南省各类开发区中创新发展实力相对较强。
截至目前,河南省建有44家省级以上高新区,占开发区的23.9%,贡献了近56%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全部的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